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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帮人“转账”就能赚钱?判刑!

时间:2021-06-24 22:41:38 来源: 第一检察部  作者:第一检察部 点击数:

要是有人告诉你,只要用银行卡转账,躺着就能“赚”钱,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注意了!这种操作 可能让你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6月24日,由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丰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决丰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责令退还所得赃款。

2020年9月,在北京打工的被告人丰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一非洲裔男子,因该男子声称在国外做生意无法通过国内银行转账,丰某某遂应其要求提供自己的多个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宝账户帮助收款转账,并在部分银行卡被冻结后仍帮助完成支付结算活动,2020年10月至11月,累计收转非法资金共计127万余元,已查明属于网络诈骗资金共计23.45万元转入其账户后转出,丰某某非法获利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手机号等行为均有可能涉嫌犯罪,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广大群众务必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为贪图小利买卖转借“两卡”,更不能帮助来路不正的资金提现或套现转移,谨防被犯罪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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