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一些年轻人为了蝇头小利贩卖自己的银行卡,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还有些自以为是的犯罪分子,打起了“黑吃黑”的主意,等为上游诈骗犯罪集团提供的银行卡转入大额非法资金后,再将银行卡挂失后将卡内的非法资金分赃。
近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等6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盗窃案就是一起倒卖银行卡再挂失玩“黑吃黑” 的典型案件。
案情概要
被告人彭某等3人经共谋,由彭某负责联系上线,陈某、周某负责向身边朋友以1200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套件(银行卡、U盾、电话卡、支付宝)并加价向上线出售,三人分工协作,一旦发现银行卡有大额欠款进账,便让开卡人挂失补办银行卡,随后将卡内资金取出,上演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剧情,现已查明该团伙收贩银行卡套件7套,出售的银行卡流转非法资金220余万元,并“截胡”非法资金10万元。邹某等3人因非法出售自己银行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准确定性,快捕快诉,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灵活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7.49万元。2021年9月13日,该案一审宣判,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以相应罚金。

检察官说法
温馨提示:
银行卡虽小,却存储了户主许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利就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还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请大家一定要重视自身的信息安全,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切莫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