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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0 12:03:50 来源:办公室  作者:肃南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5月20日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杜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检察产品”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严格履行追诉犯罪、诉讼监督、司法审查三大职能,努力维护政治安全。提前介入涉安全犯罪案件4件,批准逮捕涉安全犯罪4人,起诉8人,有罪判决8人,移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益诉讼线索2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十个一”工作举措,构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做到不枉不纵、持续发力。深化“六清”行动,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作为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17人,追加漏诉2人,追加犯罪事实2起,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在检察环节促使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52.5万元,冻结赃款30万元,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

——着力优化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联合县水务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针对部分农田露天焚烧秸秆、废旧农膜生态污染和县城污水井溢出等环境污染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8件。

——全力保障民企发展。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企业走访调研20余次,院领导挂牌督办涉企线索3件。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2件5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00.72万元。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涉企人员1人,不起诉2人。对不该立案而立案、因法律法规变化不再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监督撤销4件。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活动”,对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跟进监督,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入户走访、慰问43人(次),干警个人捐款7350元,对涉案贫困当事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资金2万元。

——努力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领域向基层延伸,自觉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市首发疫情防控物资监管监督检察建议1件。针对部分商铺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和疫情期间暴露出的野生动物保护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智慧”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件32人,审查起诉案件54件8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件,书面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案件2件、判处实刑未及时收监执行案件3件、社区矫正监管不规范1件、看守所监管活动不规范2件。

——逐步做强民事检察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结民事案件5件,提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1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审判机关生效裁判文书既定效力,促进形成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审慎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开展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平台作用,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或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7份,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

——主动做好公益诉讼把生态环境、生态资源、国有财产和文物保护作为重点,积极主动推进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34件,回复整改率100%。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赴各乡镇水源保护地对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实地调查20多次。联合县委宣传部共同举办“野生动物保护月”线上海报设计征集活动,累计网络访问达5万人(次),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凝聚了社会力量。

——精心做细控申工作。按照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接访“五位一体”全方位检察服务,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认真贯彻检察长接访制度,受理来信来访13件13人(次),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热心做深未检工作。扎实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校园法治讲座13场(次),邀请县公安局、教育局等九部门召开联席会,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对2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向县教育局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分别发出加强未成年人管护检察建议书。结合办案实地走访慰问2户“事实孤儿”家庭,赠送科普读物、生活日用品等物资,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联合隆畅社区积极开展“保护儿童安全、携手共同成长”主题活动,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三、维护公平正义,为提升司法效能推进“检察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带头办案179件,居全市首位。不断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全面落实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级晋升和待遇落实。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运行,办理案件38件48人,适用率90.5%,居全市第3位。适用速裁程序16件,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作出不起诉18人,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白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大科技强检步伐,新建听证室、宣告室和远程提讯庭审室,建设并投入使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建设“检察业务大讲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检察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智慧检察”文化氛围。

四、强化自身建设,为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演讲比赛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8次,结合“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教育培训40余人(次),着力强化干警初心意识,锻造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强化业务素能。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案例研讨、领导干部轮流讲法、“青年讲堂”等活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深化青年人才导师制,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业务讲座、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及“检答网”等资源平台开展业务培训40多次,促进提升干警业务素能。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重规范强监督”主题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检察人员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刚性约束,按照相关规定记录报备7件。以本院“全部查”和上级院“重点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案件评查质效,评查案件262件,无瑕疵案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狠刹“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大会4次,开展专项检务督察6次,全院干警无违纪和违规情况。

五、自觉接受监督,为司法公信提升展现“检察作为”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案件评查、案件公开审查、执法检查等活动20多人(次)。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4件,均已认真落实到位。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00多名各界代表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9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公开法律文书57份。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着力构建“法治共同体”,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51人(次),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进驻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3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8件。

各位代表,2020年,县检察院全力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2项案件评价指标位居全市前列,4个先进集体和9名先进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曹文龙等34人电信诈骗案件办案组”荣记集体三等功,一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检察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及社会各界有力支持、真诚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级干部、各族群众、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特别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三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检视,紧盯不放,切实整改。


2021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两聚焦一结合,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新要求,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公众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肃南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政治建设上体现新担当。着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成效。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发展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六项重点工作”新要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民生福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在平安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优化“案-件比”,全面提升平安肃南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扎扎实实的检察履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在主责主业上谋求新发展。恪尽检察职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等司法改革制度,完善诉讼监督体系;强化精准监督,充分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力度;积极稳妥拓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广泛的权益保障。

五是在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着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人员办案监督制约,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好、巩固好、发展好内设机构改革成果。优化检务管理,健全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推进“智慧检务”深度融合,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以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提升业务能力,补强自身素质短板,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用好各种智力资源,更加高效、精准提高专业素能,实现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建提素质的目标,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期待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客观公正的专业品质、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力求过硬的专业能力,担当实干敢作为,尽心尽力抓落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肃南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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