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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20 11:58:59 来源:办公室  作者:肃南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0日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认真落实县委、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坚决扛牢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平安肃南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维护政治安全。批准逮捕涉严重暴力和盗抢骗犯罪67人,起诉123人。助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批准逮捕涉重大金融风险犯罪6人,起诉7人。办理全市首例洗钱罪和非法买卖外汇案件,移送防范化解涉金融安全重大风险公益诉讼线索5件,制发规范金融监管检察建议2份。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案件91件165人,审查起诉案件301件487人。严格落实中央“轻刑快办”要求,快速办理危险驾驶、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113件。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59人,提起公诉74人,追赃挽损252.19万元。办理的曹某等人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典型案例。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专项斗争作为最重要政治任务,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2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恶案件1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27人,追加漏犯1人,追加漏罪2人,办理的吴某等17人恶势力集团案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深入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治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3件8人,制发检察建议书3份。

——全力守护肃南青山绿水积极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10人,向乡镇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份。制发《肃南县检察院“河(湖 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公安部督办的一起重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零口供”定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五位一体”全方位检察服务。受理审查民事诉讼监督申请7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认真贯彻检察长接访和首办责任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结来信来访72件(次),均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既解“心结”又解“法结”。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坚决支持和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件8人,立案2件2人。做好监检衔接,公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有罪判决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800余万元。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领域向基层延伸,自觉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依法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防疫物资诈骗、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3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力推进幸福肃南建设

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保障民企发展。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7件8人,提起公诉13件30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涉企人员3人,不起诉10人,及时监督撤案3件。与县工商联联合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民营企业近百次,收集意见建议并解决相关问题16条。所办理的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选派3名年轻干警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入户走访、慰问143人(次),为贫困户、受灾群众捐款捐物5万余元,为联系村提供帮扶资金10万元,解决30万元养殖大棚一座。依法对5起案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2万元。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严惩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立案2件2人,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4件4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5人,不起诉5人,一起未成年人盗窃不起诉案件入选甘肃省未检十大典型案例。选聘8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立未检工作室,在全省率先自主研发“肃南智慧未检”小程序,点击率达2万余人(次)。

——厚植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结合“七五”“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律八进”“千里草原检察行”等法治宣传教育128场次,编发宣传资料10余种1万余册,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次)。积极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活动31场次,通过新媒体推送各类法律知识1万余条。

三、坚持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全力推进法治肃南建设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均衡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成效显著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件2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8件1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4份。

——民事诉讼监督稳步提升。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与县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民企发展”民事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发出民事监督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对裁判执行正确的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行政诉讼监督不断加强。强化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作用,制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或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0份,向县人民法院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2份,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财产和文物保护为重点,拓展红色资源、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发出检察建议93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请县委、政府研究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和检察建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联合县委宣传部共同举办“野生动物保护月”线上海报设计征集活动。办理的督促整治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四、坚决守住从严治检底线,全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专题读书班15期、主题党课36场次、主题党日活动75次,社区共驻共建活动14期,发展党员4名,各类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达14000多小时。

——建设过硬队伍。不断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培育和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健全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不断优化队伍梯次结构,新任命班子成员、科级干部7人,新招录公务员、聘用制书记员11人。

——狠抓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狠刹“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废改立”各类管理制度95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大会52次,开展专项检务督察22次,对27名在职干警、103名干警家属及6名退休人员经商办企业、当代理人和从事律师行业情况进行核查,无违纪和违规情况。

——提高能力素养。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积极开展以“学、练、赛”为内容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近年来选派干警参加西南政法等大学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业务培训69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活动63次。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及“检答网”等资源平台开展业务培训200余次,参加各类业务实训和竞赛113人次,干警业务素能得到有效提升。

——强化内部制约。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重规范强监督”主题年活动,认真做好县委巡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以检察核心业务数据为抓手,强化案件管理,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评查案件622件,优质案件率达98.4%,无瑕疵、不合格案件,评选典型案例13个。严格执行检察人员“三个规定”,记录报备相关事项28件。

五、坚持以改革促创新,全力推进司法体制建设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扎实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和业绩考评办法,充分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带头办案479件,居全市首位。完成人财物省以下统一管理改革,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级晋升和待遇全面落实。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制约,常态化开展案件联席会40余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建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全面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案件85件。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律师与诉讼代理人133人(次),提供律师阅卷596册,为律师刻录光盘133张。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主导作用,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运行,认罪认罚适用率96.6%,居全市前列。持续优化“案-件比”指标,目前“案-件比”保持在1:1的理想司法状态。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4件,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5.7%,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作出不起诉59人,做到了宽严相济。白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智慧检务建设。对基础设施进行整体改造,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荣誉室、检察听证室、远程提讯室和智慧党建等平台。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新模式,加大科技强检步伐,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基本实现了办案自动化、办公信息化。

六、坚持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

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汇报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评查、案件公开审查、执法检查等活动48次。积极走访辖区内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听取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7件。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开放日”等检务公开活动15次,邀请500多名各界代表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81条,重要案件信息43条,公开法律文书297份。拓展检务公开渠道,我院新媒体矩阵多次入选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宣传20强。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着力构建“法治共同体”意识,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和建议133人(次),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进驻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200余人(次)。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22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多个荣誉称号,11个集体2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省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6个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检察工作在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及社会各界有力支持、真诚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级干部、各族群众、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五年来所取得地成绩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建设美丽肃南;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建设幸福肃南;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建设平安肃南;必须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责主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法治肃南。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大局的途径机制和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高素质领军人才不足、骨干人才缺乏,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应用能力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新要求,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公众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着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县委“五大战略”部署,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县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以更优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聚焦全县“十四五”规划,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参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努力为新肃南建设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检察工作新理念为引领,不断完善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紧盯“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等县委、政府重大战略定位,积极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助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

四是以更强决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四类人员分类管理机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切实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科技与办案的契合度,扎实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通过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等检务公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检察公信力。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化班子和队伍梯次结构。围绕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严字当头,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大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确立新目标,新征程当有新作为。今后,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将信心与动力切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斗志,以争先创优的决心、主动作为的担当、敢为人先的闯劲、埋头耕耘的实干,凝心聚力筑品质、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服务和保障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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