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2日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把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大局与聚焦主责主业有效结合起来,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维护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肃南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为首要任务,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电信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3件41人,对曹文龙、杨博等26人跨省特大电信诈骗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批捕。全年共受理公诉案件55件75人,主动配合公安、法院对刘德宏合同诈骗案等案件诉前补充侦查、庭前会商示证、判后协助执行,形成打击合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持续得到保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法院甘肃省公安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深入线索摸排、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责任承诺,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件,全部移送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吴荣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多次邀请省市专家“把脉会诊”,及时组织办案人员座谈论证,公诉庭审直播点击量达400余万人次。
——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承诺“最多跑一次”事项。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托检察服务大厅、控申接待大厅和检察门户网站,构建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渠道,打造阳光信访。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落实诉访分离、带案下访及联合接访等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既解“心结”又解“法结”,推动司法办案更加高效规范公正,全年办结来信来访19件(次),未发生进京赴省越级访和集体访。
——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举办法治宣传25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项行动,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实施专项打击治理,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司法办案强化司法活动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效果。坚持办案、维稳、舆情引导三同步,稳妥开展涉检舆情处置工作,未发生涉检舆情,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幸福肃南建设
始终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最高、省、市三级人民检察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干警掌握“产权”知识和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法规。考虑到肃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开展专项活动、组织人力摸排案件线索上。及时发布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部署,鼓励群众举报,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助力脱贫攻坚司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发挥检察职能,严格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参与乡村社会综合治理,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活动,举办相关讲座2场,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导贫困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帮扶村的乡村振兴对策研究、脱贫计划制定,切实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为贫困户、受灾群众捐款捐物达3万余元,积极协调为对口扶持的明花乡贺家墩村提供帮扶资金10万元。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绿色检察”专项行动、祁连山区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祁连山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问题“回头看”,防止问题“复发”。高度重视全县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生态肃南”建设。对3大类23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执法行为和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查处我县第一起生产“转基因”种子案件,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根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案力量,形成 “上下一条心”、“全院一盘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围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更加理解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格局。探索建立“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初步形成保护公共利益的体制机制。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突出检察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专业化、综合化发展方向,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6次,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发放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6000多册,普法光盘100余张,全身心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我院不起诉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成功入选“甘肃省未检十大典型案例”。
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法治肃南建设
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强化追诉、诉讼监督和司法审查三项职能,重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追加漏罪漏犯3人次,依法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与在押人犯谈话24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1人,向看守所发出病情检查检察建议1份,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30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程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结合肃南实际探索开展民事诉讼检察工作,深化“非诉”执行专项活动,主动加强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密切关注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等影响司法公正问题。参与破解法院执行难专项行动,维护审判机关生效裁判文书既定效力,促进形成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幸福美好新肃南建设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纠正“重刑轻民”“重刑轻行”思想,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平台作用,防止发生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降格处理等问题。监督森林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件2人,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四、坚决守住从严治检底线,全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核心,以从严治检为底线,建设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方向性、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不断加强检察院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党章党规专题学习6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8部。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发展预备党员2名。全年3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表彰。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以“转变作风改善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院领导班子和各成员时时处处事事带头模范执行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宪法、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引导干警增强监督意识,提升监督能力。开展业务实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十多场次,派员参加厦门大学素能提升等各类培训46人次。
——着力加强内部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以检察核心业务数据通报为抓手,认真查找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强化案件管理,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全年开展案件评查2次,评选典型案例6个。全年开展检务督察2次,无违法乱纪行为。
——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先后建成检察服务中心、远程信访接待室、视频会议室、法警训练室和检察委员会会议室,修缮改造办公大楼,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加大科技强检步伐,配置掌上检务通、无人机、卫星电话等高科技办案设备,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聚焦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实现扁平化管理,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轮案机制,促进办案均衡,减少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影响;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四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30件57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查、履职评价、绩效考核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不断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3+2模式”设置工作部门。招录9名聘任制书记员到岗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创优发展。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严格落实程序从简、实体从宽的要求,强化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细化量刑建议规范,统一案件侦查标准和移送要求,推行驻点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全覆盖,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双向提升。
六、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整改落实。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和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视察调研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案件评查、案件公开审查、执法检查等活动50多人次,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专门设立律师工作室,听取律师辩护意见53次,提供律师阅卷200余册,为律师刻录光盘41张。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监督案件5件。持续拓展检务公开渠道,充分运行微博、微信、客户端和门户网等新媒体宣传矩阵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我院“两微一端”多次入选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宣传20强。持续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200多名各界群众通过“开放日”走进检察院,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形式更多样、渠道更畅通。
各位代表,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更是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之年,县人民检察院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热情关心、有力支持、真诚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法仍不丰富,对中心工作的融入和服务实效性有待增强;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成效还不明显,司法改革过程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新形势下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亟需转变,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大;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仍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与不足,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以人民为中心,以“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实施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和从严治检战略,开展“检察为民行”主题活动,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肃南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政治站位有新提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突出抓好人民检察院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三项职能建设,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全面平衡充分协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检察力量。
二、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大局,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大局稳定、民生改善奉献检察方案。在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和类案监督,推动解决一些领域、行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产权保护方面,严厉打击涉产权涉企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坚决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以刑代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在脱贫攻坚方面,把服务精准脱贫与服务乡村振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扫黑除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参与综合治理、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在公益诉讼方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办案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
三、深耕主业有新突破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实现检察机关四大主责主业监督业务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实行捕诉合一制度,规范认罪认罚程序,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强化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促进民事司法公正。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强化行政诉讼监督,以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为重点,提高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推进信访便民化法治化智慧化,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领导包案等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四、队伍建设有新成效。以加强政治建设为核心,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从历史经验、历史方位、机遇挑战、理念更新、精神状态、工作布局“六个维度”,准确把握检察事业的根本走向,全方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五、检察改革开创新局面。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协调机制,推动成立职务犯罪检察机构,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优化办案组织、明晰权力清单、加强监督制约,推动设立专门检察团队和机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主体功能,进一步传导证据意识、统一证据标准,建立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共同提升案件质量。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打造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引擎。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法会议、检察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耕主责主业,立责于心、执着于行,敢于担当,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重构检察业务工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优异业绩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肃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