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2017年12月23日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廷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规范司法为准线、以提升素能为长线、以从严治检为底线,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升司法水平和监督效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统一,合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积极为自治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件13人,提起公诉68件96人。坚持“稳准狠快”办案方针,依法对酒钢集团西沟矿“8.16”重大责任事故11名被告人快捕快诉,“严打”震慑效应凸显。按照 “轻刑快办”的要求,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效,快速办理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14件,社会效果彰显。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十九大维稳安保要求,健全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机制,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发挥“三个穷尽”机制效用,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渠道,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落实诉访分离、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无理缠访缠诉的,通过公开听证、解疑释惑,促其息诉罢访,努力把涉检信访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做到既解“心结”又解“法结”,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2件(次),实现了涉检越级零上访。
(三)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肃南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相关节点开展“千里草原检察行”法治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管护教育“护花”行动、干部学法用法遵法守法专项教育活动等普法宣传。在机关、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7场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14种6000余册,受教育人数达8300多人(次)。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和“以案释法”活动,让干部群众更加直观地接触法律、学习法律、受到警示,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推进“法治肃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推进祁连山生态修复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全面贯彻《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制定《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细则》,积极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依法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实施法律监督,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赵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曹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3件3人提起公诉,支持行政执法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坚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相同步,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强力反腐的决策部署,“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
(一)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支持和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拥护改革,坚定支持改革,确保监察体制改革期间反贪肃渎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一年来,受理贪污贿赂案件8件10人,立案3件3人,同比上升200%。移送起诉4件5人,法院判决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800余万元。依法查办农业银行肃南县支行柜员曹飞贪污700余万元的建县以来第一大案,保持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中央反腐败的忠诚。
(二)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扎实开展“保民生、促三农”和“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围绕生态保护、退牧还草、通村通畅公路、节水灌溉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针对涉案单位在制度建设、权力运行、组织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形成调查报告4份。为干部人事任免和先进人物评选提供廉洁查询26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42件。与县邮政公司协作配合,开通“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通过致全县领导干部一封信、寄赠宣传册、廉政明信片等方式,拓宽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覆盖面。举行各类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宣传1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种3000余册,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廉洁诚信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监督实效,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依法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依法对证据不足或社会危害性较小案件,不批准逮捕3件9人,决定不起诉4件14人。积极推动侦查活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检警工作对接和联络长效机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4件4人,依法追回漏犯2名、漏罪3人,提起抗诉1案1人,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有效保障了司法公正。
(二)细化刑事执行监督。围绕刑罚交付与变更执行、社区矫正、超期羁押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工作公平正义。有效监督县看守所监管秩序,积极督促看守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完成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看守所的安全和稳定。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24人(次),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违法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有效维护被告人权益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三)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水电项目建设、草原森林管护、旅游景区开发等领域进行摸排,从中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建议有关部门移送刑事案件2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自觉接受监督,树牢检察监督好形象
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汇报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完善制度,改进措施,自觉地置身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推进检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对省市人大调研预防工作进行书面汇报。积极走访辖区内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定期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开放日”等检务公开活动,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0条、法律文书62份,公布重大案件信息11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函,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使人民监督权力充分行使,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检务督查职能,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促进干警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有效保障了执法活动规范性、公正性和廉洁性。配合市院及县委政法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本院自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均无不合格案件。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年底办案绩效奖金分配相结合,与年底评优评先工作相挂钩,通过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的调控和激励作用,增强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
五、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遴选出7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入额。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至目前,7名入额检察官已办理案件103件,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内部管理进一步顺畅。积极开展人员分类改革,建立三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整合了人才资源,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二)创新检察办案模式。围绕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按照“1+1+1”新型办案模式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设立了7个检察官办案组,任命11名干警为检察官助理,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书记员协助办案。制定《分案实施意见》,建立个人司法档案,有效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体系,建立检察官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保障检察权科学有效行使。
(三)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刻领会改革方向及要求,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衔接,引导全面取证、监督依法取证。进一步完善了补充侦查、不起诉等制度,有效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加强公诉与审判工作的配合和制约,进一步提升公诉出庭水平,确保庭审公开、公正。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设立律师接待室,实行电子阅卷,开通律师会见网上预约等,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接待辩护律师与诉讼代理人46人(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案件处理客观、公允。
六、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素质能力。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科学议事决策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积极开展以“学、练、赛”为内容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组织安排干警多批次赴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等培训基地和高校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素质,开拓干警视野。安排有一定藏语基础的干警赴甘南和西藏接受藏语强化培训,为下一步开展“双语庭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制定了《肃南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人员导师制工作办法》《青年检察干警墩苗助长计划》,助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有力地提升了我县检察队伍能力素质。
(二)严肃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明确责任标准,细化责任内容,严格履责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严肃纪律作风规定》等规章制度,签订廉政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常态化干警作风、警车使用、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检务督察,引导检察干警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守法律,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通过纪检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队伍“零违纪”。
(三)强化基层基础,推进智慧检务。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科技强检战略,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新模式,全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年内完成了侦查指挥中心修建并投入使用,检务大厅已完成招标和主体建设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对视频会议室和检委会会议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办案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检察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自治县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和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7年检察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方面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干警的能力素质与新时期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深化之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三大任务”,以“四线”建设为根本遵循和指引,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打造“忠诚型、务实型、公信型、创新型、学习型、智慧型”检察院。全面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在深化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在从严治检中建设过硬队伍,为自治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
把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努力提高全体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精神、新目标和新要求,立足自治县工作发展大局,认真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推进自治县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努力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职能依法履职,准确把握服务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涉毒、盗抢拐骗、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化解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防止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维护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紧密围绕检察监督重点,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抓住职能拓展的有力契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督力度。推进民事检察监督,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巩固好、运用好试点成果,借势发力,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通过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保持政治定力,破解难题,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纵深发展。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健全业绩考核机制,实行员额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科学设置办案团队,突出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强化领导带头办案,推进内设机构整合,明确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责。推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工作,保障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改革,切实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定制度科学化水平。根据新任务、新要求,以实施“文化育检”战略为举措,加强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推进检务公开。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获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赋予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紧紧依靠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创新,顽强拼搏,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