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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唱响生态环境保护“四部曲”助力绿色肃南建设

时间:2022-11-09 09:15:18 来源:  作者:张文忠 白宁 点击数:

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唱响生态环境保护“四部曲”,多举措、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服务全县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彩虹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深化环境司法保护。立足县域生态环境特点,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积极探索恢复性生态司法保护模式,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进、打击与修复并重、预防与宣传并举的工作理念,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体现“检察温度”,在守护绿水青山中体现“检察担当”。2021年以来,共摸排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线索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收到行政单位回复19件,回复率100%,均按时落实有效整改。

强化协作配合,构建良性互动格局。积极推动全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综合治理,县检察院、县河(湖)、林(草)工作机构等相关单位围绕涉河湖林草案件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积极协作配合,先后召开联席会议7次,进一步健全涉河(湖)长、林(草)案件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互动机制,共同构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的打击违法犯罪、公益诉讼、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沟通联系,增强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单位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法部门履职的法律监督,努力提高办案质效。

完善机制建设,加强监督规范化水平。坚持从制度机制入手,建立完善检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加强区域联动,主动携手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形成监督合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过程中,发现某排水口有污水排入隆畅河河道,且水源不清、水质不明,检察官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后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督促单位依法履职,及时阻断生态环境破坏,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协同思维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跟进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实地走访需要整改的建议地点19处,重点针对是否整改到位、落实到位情形进行回头看,在整改落实上求极致、抓实效,确保进一步跟进监督不走过场,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针对某乡境内部分耕地遗弃大量废旧农膜造成农业用地及周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收到检察建议回复后,干警赴实地开展公益诉讼整改质效“回头看”工作,以“检察蓝”守护好“乡村绿”,让绿色成为最美乡村底色,有效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下一步,肃南县院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勇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和不懈奋斗者,持续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小案件”中彰显“大情怀”,推动绿色健康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肃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张文忠 白宁

初审:凯玥

终审:贺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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