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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四个坚持”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时间:2022-09-01 09:09:59 来源:  作者:张文忠 凯玥 点击数:

近年来,肃南县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县域实际,着眼促进绿色发展,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主动作为,持续加强县域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通过“四个坚持”,积极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肃南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坚持统一思想,突出工作重点。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关于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专人负责、个案跟踪会商、要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把“等外”领域案件办理作为硬任务、硬要求、硬指标全力推进。结合县域实际,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共安全、文物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等领域案件办理。近年来共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48件,国有土地出让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3件,文物保护领域12件,安全领域15件,食品药品领域3件,野生动物保护领域2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4件,公民个人信息安全2件,残疾人权利保障2件。

二、坚持多方协作,拓展案件线索。一是激发内生动力,在依法履职中发掘案源。加强与各业务部门之间沟通联系,构建协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通道。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信息,从中发现案件线索8件。二是借用外部活力,在协作配合中发现线索。积极发动县域干部群众,探索推行公益诉讼观察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工作,协助监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利用无人机精准定位、立体航拍、全景扫描等优势,弥补传统取证方式的局限性,有效提升案件证据时效性和证明力。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法治宣传鼓励人民群众检举和揭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至目前,收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14件。

三、坚持良性互动,形成保护合力。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加强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整改修复等方面与相关单位形成良性互动和保护公益合力。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部门开展守护生态屏障清源断流专项行动,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联合公安及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部门,查获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0案14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为绿色肃南建设提供实务化、实效化、实用化司法保障,该专项活动相关信息被《检察日报》转载刊登。

四、坚持跟进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实地走访需要整改的建议地点23处,重点针对是否整改到位、落实到位进行回头看,在整改落实上求极致、抓实效,确保“回头看”活动不走过场,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强化机制平台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从而更好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推进执行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在最高检开展的“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活动中,办理的4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千案展示”。

今后,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办理,依法能动履职,守护绿水青山,维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为肃南县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张文忠

初审:杨柳

终审:贺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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