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谭某添等14人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4月至5月,被告人谭某添与谭某财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商议进行洗钱犯罪活动,二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Telegram”联系“上线”非法人员,商议收取赃款后兑换为USTD虚拟币转至“上线”提供的虚拟币钱包,以赚取赃款10%的非法所得。为洗转资金,谭某添拉拢被告人黄某祥、霍某明加入犯罪团伙,负责接送看管卡主去银行取钱,又招揽麦某林等人发展卡主,谭某添购买二手苹果手机和香港地区电话卡向团伙成员发放,相互通过“Telegram”软件交流。现查明,该犯罪团伙共收取非法资金949333元,其中电信网络诈骗赃款516733元,均已兑换为USTD虚拟币后转移。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