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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度建设 推进有温度的行政检察

时间:2021-03-02 11:10:34 来源: 第二检察部  作者:第二检察部 点击数:

为深入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推进肃南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构建和谐稳定的新肃南。3月2日,肃南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召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和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共同学习了《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张掖市司法局〈关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协作配合办法〉》,制定并联合签发了《肃南县人民检察院 肃南县司法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从提高政治站位,护航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制建设的高度谈了具体意见。在座谈交流中,对肃南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切实研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中部分行政案件 “程序空转”、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双方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达成了共识,对今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有效沟通。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监督+支持”的方式介入案件调解,运用过程参与、动态监督、调解前置等方式,使行政检察监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下一步,肃南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与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配合,扎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到行政争议案件案结事了政和,推进有温度的行政检察,为法治肃南建设贡献力量。

文字:第二检察部

初审:安耀鹏

终审:李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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