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聚众赌博牵出“案中案”
逢赌必赢竟是合伙诈骗
洗牌即知牌面大小
精心设局却换来法律审判
在“赌神”系列电影中,我们看到不少关于赌博“出老千”的镜头,而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心术不正的人利用“高科技”赌博设备来牟取非法利益,只不过他们迎来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近日,由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强某、刘某某等6人赌博、诈骗案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月28日至3月7日,被告人强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家中纠集他人以“炸金花”的方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累计参赌人数40余人次,赌资40余万元,抽头渔利3万余元。期间,被告人潘某又纠集被告人刘某某、曹某某等人多次参与聚众赌博,并帮助强某抽头渔利。3月8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8万余元,赌具若干。
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告人曹某某在参与聚众赌博期间,刘某某提议与曹某某利用扑克牌分析仪(特制手机)、特制扑克牌、微型耳机以“诈赌”的方式实施诈骗,并指使其他被告人偷换赌博使用的普通扑克牌,而该特制手机的隐形摄像头配合特制扑克牌在洗牌过程中可分析出最大牌面并通过微型耳机通报。2022年3月2日至3月7日,刘某某与曹某某以此种方式参赌并实施诈骗,共骗取其他参赌人员赌资16万余元。

(抓获现场)
该案系全市破获的首例以赌博形式实施诈骗的案件,案件侦查阶段主要犯罪嫌疑人拒不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该院指派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提出30条补充侦查事项,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合法收集固定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自行补充侦查,再次夯实证据基础,准确案件定性,同时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劝说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公诉人指控有力,运用多媒体进行示证质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进行有效辩驳,并用心用情开展法庭教育,庭审效果良好。法院经审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十赌九诈 不赌为赢”,赌博对于个人、家庭、社会都有着非常大的危害,不管是诈赌还是参与赌博都是违法犯罪活动,广大群众应远离赌博恶习,培养健康向上的爱好,为获不义之财“投机取巧”,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