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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截胡”了10万赃款? 当境外诈骗团伙遭遇“精神小伙”

时间:2021-01-26 17:43:20 来源: 第一检察部  作者:第一检察部 点击数:

近日,由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某等4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盗窃一案公开宣判,宋某某、黄某某等4人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猖獗,已经形成地下黑灰产业链,为我们执法办案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检察机关在办案时要坚持深挖彻查、准确定性,争取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案件承办人、该院副检察长张新文说。

螳螂行骗在前

2020年6月,警方接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居民张先生报警,称其在网上看到招聘网络兼职刷单的广告信息后加入到QQ群,根据群管理员的要求在网上“大数据返利商城”进行刷单操作,张先生根据对方提示,在该商城充值298元,并经过一番刷单操作后,盈利了100元,于是张先生将398元全部提现,并向管理员交纳了10元的佣金。几天后,尝到甜头的张先生又想通过“网络刷单”赚外快,于是主动联系了QQ群管理员,对方再次让他充值2998元进行刷单,张先生充值并进行刷单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和管理员联系后,对方让他必须缴纳8000元的税款,张先生根据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后,对方又以税款填写有误为由再次要求张先生转账8000元,张先生再次转账8000元后,发现该账户仍无法提现,察觉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黄雀“截胡”在后

接警后,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经查,张先生的被骗资金经过多次流转,最终进入吉林省松原市多个农业银行账户,办案民警经深入研判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奔赴吉林省松原市、黑龙江省绥化市等地抓获宋某某、黄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深入调查发现,原来宋某某3人均是当地的无业青年,平时游手好闲,后经黄某某介绍从事收购贩卖他人银行套卡(银行卡、U盾、电话卡、身份证)的非法活动,后来在从事非法活动中突发“灵感”,打起了“黑吃黑”的主意,几人商议,将银行卡与微信捆绑,在微信上接受到大额资金进入的消息时,就将银行卡挂失,补办后取现,达到黑吃黑的目的。于是宋某某将连同自己所办银行卡在内的12套卡邮寄至云南省边境某县,并获得黄某某上线给予的报酬9000元,一边随时关注银行信息,期待大额非法资金的进入。不久,两个银行账户内共进入非法资金10万元,宋某某等人立即前往银行进行挂失补办后取现,将10万元据为己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公安机关将该案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逮捕后,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3人出卖以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后,发现卡内汇入钱款,虽银行卡在本人名下,但使用权已转移至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挂失、补卡等秘密手段窃取卡内钱款,达到数额较大、巨大标准,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犯罪嫌疑人黄某受他人委托非法收购及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宋某某等3人明知他人非法收购信用卡,而积极出售本人及介绍他人出售信用卡,期间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均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遂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盗窃罪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认定。“手机卡、银行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非法出租出售,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案件宣判后,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赵伟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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