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3月23日,肃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公众保护意识,凝聚社会力量,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在“甘肃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来临之际,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共同举办线上海报设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海报以法之名,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呵护自然生态内容为主;以“保护野生动物 我们在行动”为主题,作品力求创新,符合主题。
二、主办单位
中共肃南县委宣传部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
三、参赛要求
1.海报作品可以是手绘版或电子版;2.海报内容积极向上、围绕主题、创意新颖,角度自选;3.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每幅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并请注明作品题目及设计说明;4.电子版海报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提交作品时作品格式为JPG或TIF格式。5.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发布低俗内容;6.参赛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处理不予退稿,对获奖作品将进行展出并印制公益性海报等进行宣传。
四、评分标准
主题突出及表现生动20分
海报整体美观、视觉效果20分
字体写法、背景图案、绘画技巧及颜色搭配协调20分
作品简介思路清晰,内容明确通俗易懂10分
内容创新30分
作品突出检察工作元素附加10分
(注:照片不清晰会影响评分。)
五、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20年4月4日-4月15日
作品审核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16日
作品发布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17日
网络评选时间:2020年4月17日-4月26日
评审公示时间:2020年4月26日-4月30日
六、参与方式
作品可直接发送至邮箱465688463@qq.com
联 系 人:安耀鹏
联系电话:139936268342
添加微信号发送:15682675045
联 系 人:赵伟强
联系电话:15682675045
七、后期评选
“保护野生动物 我们在行动”海报设计大赛的参赛作品由肃南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初选,将符合此次大赛要求的作品每周不定期在“肃南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推出,根据海报投票数等后台数据,结合评审小组意见进行评审。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优秀奖若干,精美小礼品。
九、注意事项
参赛者必须关注“肃南检察”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并遵守报名流程;
每位参赛选手可提供多个参赛作品;
比赛禁止任何刷票行为,如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不向参赛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大赛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文字: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初审:赵伟强、安耀鹏
终审:李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