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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监督 助力“阳光检察”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时间:2020-11-19 10:33:38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第三检察部 点击数:

7月28日下午三时,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对受理的两起拟不起诉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这是该院首次集中对类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主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职业律师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依次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说明了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办案民警汇报了案件查获经过,并对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和不起诉理由发表意见;律师就两起案件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认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以及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发表了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承办检察官提出的处理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在听取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和办案民警的汇报后,人民监督员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询问了案件情况,进一步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公开评议,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本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形式公开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给予充分肯定。与会人员表示,此次公开听证展现了检察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公开听证制度是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诠释司法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现实举措。检察机关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公开听证辅助办案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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