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会同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肃南县皇城、明花、祁丰、大河等地,对辖区内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情况。

专项小组走访了乡镇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询问,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学习情况、外出请假情况,同时还前往所在地司法所,通过司法网络平台抽取查看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情况、个人档案、学习笔记、请假手续等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肃南县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通过排查,专项小组发现司法所对居住地在牧业点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督促整改。同时,专项小组与所在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共同进行会商分析、提出建议,力争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到更全面、更到位。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也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2020年7月1日的实施夯实基础,将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为平安肃南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