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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0-11-18 16:04: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其中,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立案监督案件入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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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案中,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企业听取涉法诉求,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在最终确定该案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会同公安机关向企业负责人宣布撤销案件决定,使无罪的企业免受刑事追究,尽快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检察机关又积极对涉案企业开展法治教育,督促企业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实现了维护民企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多赢,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围绕“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主动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新时代检察使命的重要内容。此次典型案例的入选,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干警积极履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促进了办案能力、水平、质量和效果的提升,彰显了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的忠诚担当。


文字:第一检察部

初审:赵伟强

终审:李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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