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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主动创稳】避免程序空转,维护实体权益,肃南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3-05-19 17:54:23 来源: 肃南检察  作者:张文忠、白润楠 点击数:

“谢谢你们啊,这真的解决了我的一个大问题,压在我心里的这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吉某握着检察官的手,哽咽的说道。2021年9月,吉某在张掖某公司肃南分公司现场工作时发生事故导致右臂骨折,胸部多处骨折,经评定为两个八级伤残和一个七级肢体伤残,综合认定为七级伤残。吉某在受伤后,责任公司给予了及时治疗,也对其生活给予了关心照顾,但相应的赔偿一直没有谈妥。由于吉某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加之在新冠疫情期间外出不便,没有能够及时申请工伤认定。2023年3月,吉某向肃南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于超过法定期限人社局不予受理,吉某遂向肃南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以疫情原因撤销该决定,引起行政争议。

5月18日,肃南县院检察官与司法局工作人员一同踏上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旅程。检察官与工作人员先后到当事人家中、事故责任公司往返,进行沟通交流。过程中检察官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谈,针对本案的行政争议点,从劳动者合法权益救济途径、工伤赔偿与人身赔偿的计算标准、规范用工管理等方面,反复为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消弭巨大分歧,双方达成和解,该公司向吉某支付赔款金32万元。双方当事人被检察官与司法局工作人员为民排忧解难、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所感动,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检察官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安全生产、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与该企业座谈交流,提出相应意见,助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行政检察过程中认真贯彻案结事了政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行“检察+司法+行政”化解模式,深入探求行政相对人的根本诉求,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程序空转和当事人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问题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目标要求为着力点,不断深化“现代化”发展、“内涵式”发展和“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溯源治理,加强涉民生行政案件的化解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民生民安,在主动创稳上求实效,在维护稳定上见真章,为推动法治肃南平安肃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张文忠、白润楠

初审:凯玥

终审:贺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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