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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时间:2021-11-09 11:39:41 来源: 第二检察部  作者:第二检察部 点击数:

为确保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社区卡口值守点和商铺均设置进门码和出门码,除个别无法扫码的情形外,其余进出人员均要扫码实名登记。为抓好此项制度的落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步进行,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安排干警前往红湾寺镇部分社区卡口值守点、超市、药店进行专项检查。

检察干警走访抽查了县域内部分社区卡口、超市、药店等场所,通过翻阅相关值守资料、与各卡点的值班人员及商户沟通交流等方式,对是否落实进出门扫码制度,进出登记有没有不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个别商户、药店还存在登记信息有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能性,检察院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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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跟进监督,督促各主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好法律规定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相关要求,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防范意识,全面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多方联动,合力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信息安全。

文字:第二检察部

初审:陈洁

终审:李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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