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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听证会开到了村里

时间:2022-11-07 10:02:24 来源: 第一检察部  作者:赵伟强 点击数:

75岁的老黄

最近成了老乡们关注的焦点

这源于一起邻里间的故意伤害案

和村里的一场“检察听证会”


七旬老翁打伤人

“我打人了我认罪,你们就把我抓走吧!”第一次见面时,老黄气鼓鼓的跟检察官说。2021年11月,同村村民赵某因放养的羊只进入老黄的地里吃草,二人发生争执,赵某辱骂了老黄,老黄一时冲动手持木棍将赵某右小腿打了一棍,又在腰部击打两拳致其受伤。赵某随即报案,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老黄表示认罪认罚,但始终不愿意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公安机关以老黄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释法说理解心结

接到这个案件,承办检察官细心审阅案卷,入户了解情况,通过一次次的电话沟通,一次次的释法说理,一次次的耐心安抚,逐步解开了双方心中的疑虑、顾忌,化解了抵触情绪,“你们说的对,之前是我老糊涂了,我确实不应该动手,打伤了人,赔偿是应该的”老黄的心态终于发生了变化。得知老黄是独居老人,被害人家庭状况也存在困难时,检察官又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老黄未足以赔偿的范围内,给被害人赵某申请了司法救助。“这件事我也有一定的过错,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我愿意原谅老黄。”被害人赵某主动出具了谅解书,二人终于握手言和。

村里搭起听证席

考虑到老黄主观恶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又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做不起诉决定的条件,检察官积极联系乡政府、村委会,把公开听证会开到了老黄家门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听证员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社会危害性小,且老黄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赞同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站在听证席,老黄也再次悔过了自己的行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和睦相处。

“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案件既化解了矛盾,恢复了邻里关系,还避免被害人因案致贫,办案效果好。”县政协委员、听证员赵自新在听证现场说。

释法教育接地气

“古语有云,‘远亲不如近邻’,本案的两名当事人作为同村居民,应当秉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原则相处。希望通过今天的听证会,各位村民也能够以此为警示,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睦邻友好相处,心平气和地处理好矛盾纠纷…”在听证会最后环节,检察长杜刚结合案件事实对旁听的群众开展了现场普法教育。在场的村民纷纷表示,第一次参加检察听证会深有感触,自己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度,今后将会时刻牢记法律底线,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2022年11月7日,检察官向老黄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至此,这起故意伤害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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