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马雄,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柯栋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检察院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退休干部代表等27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马雄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柯栋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新文代表检察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秦梅对巡察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作了说明,对检察院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马雄传达了县委书记陆思东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铁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海在本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强调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自觉对标“两个维护”,把接受巡察监督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扭住“责任”和“问题”,深入查纠和解决问题,推动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接受监督。要充分认识接受巡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一场难得的纪律教育,是对检察院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鞭策和考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思想自觉,把巡察监督作为锤炼党性、弥补差距、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二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充分信任县委巡察组,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党员和干部群众客观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要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不打听、不干扰、不误导巡察工作,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党员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三要坚持立行立改,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抓好问题整改。巡察期间,对发现的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要迅速整改,立见成效;对集中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提出时限,完善长效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四要强化使命担当,以良好的作风坚决完成巡察任务。巡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扛起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巡察期间,不干预检察院正常工作,不泄露巡察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不做个人表态,不核查处理具体问题和线索,不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要严格遵守巡察人员纪律规范,以实际行动维护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柯栋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要深刻认识巡察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自觉接受巡察、主动配合监督、强化自我管理,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聚焦突出问题,发挥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问题。三要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高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广泛发动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坚决完成县委交给的光荣任务。
张新文代表检察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巡察组工作安排。全体干警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摆正思想,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把接受巡察作为向县委决策部署看齐的过程,作为接受组织考验、加强党性锻炼、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一次重要机会。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有序开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主动而为,主动服务,要以巡察组工作为重、为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无条件接受和全方位支持巡察工作。三是强化纪律作风,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坚定的毅力决心接受巡察,始终把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一要领导干部带头,二要严守工作纪律,三要强化求真意识,确保巡察组准确掌握我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服务大局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情况。四是履行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院党组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推动检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