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肃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院干警集体学习,深刻认识《条例》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并积极参与由县信访局主办的《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5月20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参与《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条例》颁发的背景、意义,加深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帮助群众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晓度,而且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以实际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及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