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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纾民困 能动履职显温情

时间:2022-09-27 10:43:41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安雅琪 点击数:

金风送爽,司法犹如晨曦,温柔坚定。近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驱车前往救助申请人赵某某家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部署“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之后,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今年3月,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移交第三检察部审查。检察干警先后前往申请人家中及乡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申请人属于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上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批,为救助申请人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缓解了其生活困难。

下一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通知要求,充分立足检察职能,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增强救助意识,全面梳理救助线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的救助帮扶力度,以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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