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官们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小北(化名)的父亲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表达着自己的激动之情。
今年,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家境贫困,对方的犯罪行为又给被害人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需要长期接受心理疏导,家庭开支增加,生活更加拮据,被害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肃南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耐心细致的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和申请流程。同时,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指派干警前往申请人所在村走访调查了解被害人家庭实际状况。近日,司法救助金2万元顺利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这对于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庭来说,犹如雪中送炭,温暖了被害人的心。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检察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结合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从“被动了解”到“主动出击”,通过在办案过程中摸排、在走访调研中摸排、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摸排,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让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